8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2季度成本管理例会。公司副总经理龙海飚、总会计师潘伟强、成本管理部全体成员、项目部商务经理、合约主管等参加了会议。
各项目汇报了二季度目标成本预算执行情况,成本管理部逐个进行了点评,强调了各项目在目标成本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的事项和着重要解决的问题。会议还宣贯了局印发的《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当天,成本管理部还组织各合约主管参加了成本管理知识业务竞赛。
龙海飚副总经理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变更索赔和结算。连岛桥、厦门地铁1#线、罗屿三个项目在四季度前变更索赔要取得突破性成果,嵩屿二期、海沧20号、漳州四区八期四季度要完成与业主的结算工作。二、新项目和停工项目人员要克服各种困难,加快开工形成产值、产生利润,化解前期成本压力,福州地铁、厦门地铁2#线、马銮湾等项目开工复工条件基本成熟,要趁热打铁,加快开工。三、做好成本管理策划工作,在工艺优化、分包采购、物资管理、变更索赔等方面做好策划,找出最有效的成本管控措施。所有亏损项目都有减亏和扭亏方法,关键在于相关人员要树立信心,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四、辩证对待目标利润额和目标利润率。目标成本预算执行和考核过程,应对目标利润额和目标利润率进行“双控”,各项目部应守住经营成果,最大程度地把能产生利润的合同额(包括暂定金)转化为营业收入。五、强化对新业务板块如轨道、海外项目的成本管控。对局颁发的《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公司及各项目部业务人员须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六、公司新修订的《司属项目部目标成本责任制》(2016年修订),各项目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使责任制产生积极作用。


又讯:
8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上半年结算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龙海飚、总会计师潘伟强、副总会计师、成本管理部全体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项目部合约主管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点评了2016年上半年结算工作完成情况,调整了下半年结算计划、对待结算项目各阶段计划做了进一步要求。
潘伟强总会计师要求,要加强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加强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局要求的7个项目结算实际进展与时间不对称,要化压力为动力。
龙海飚副总经理提出六点要求:一、明确责任。项目结算责任的主体是项目部,公司相关部门予以协助。二、项目经理要高度重视结算,公司将对结算完成情况纳入项目年度预考核指标。三、加强督办。成本管理部对于结算进度缓慢的项目要加强监控,及时发函催办。四、动态调整。对主合同增加工作内容,工期延长导致原结算计划不能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结算计划,并及时向局反馈。五、掌握结算主导权。对于有合作队伍的项目结算,项目部要掌控好相关结算资料,及时与业主了断,避免受合作队伍制约导致结算时间没完没了地被延长。六、多方联动。项目部与成本管理部加强沟通,做好策划,必要时联系局、公司等人员进行高层对接推动结算。
